数字中国是新时代国家信息化发展的新战略,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新举措,是驱动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宽带中国、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电子政务、新型智慧城市、数字乡村等内容。“迎接数字时代,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推进网络强国建设,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 ”成为了新时代我国信息化发展的主旋律。

(一)、数字经济
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更高级经济形态。从本质上看,数字经济是一种新的技术经济范式,它建立在信息与通信技术的重大突破的基础上,以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驱动的产业梯次转型和经济创新发展的主引擎,在基础设施、生产要素、产业结构和治理结构上表现出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显著不同的新特点。
数字经济的技术经济范式的结构主要包括驱动力、新结构、价值创造和经济增长。
从产业构成来看,数字经济包括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大部分。《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 2021) 》给出了数字经济具体分类,分别是: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数字化效率提升业,其中,前4类为数字产业化部分,第5类为产业数字化部分。从整体构成上看,数字经济包括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和数据价值化四个部分。
数字产业化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包括电子信息制造业、电信业、软件、息技术、互联网行业等。数字产业化是数字经济的基础部分。
数字产业化发展重点包括:
云计算:加快云操作系统迭代升级,推动超大规模分布式存储、弹性计算、数据虚拟隔离等技术创新,提高云安全水平。以混合云为重点培育行业解决方案、系统集成、运维管理等云服务产业。
大数据:推动大数据采集、清洗、存储、挖掘、分析、可视化算法等技术创新,培育数据采集、标注、存储、传输、管理、应用等全生命周期产业体系,完善大数据标准体系。
物联网:推动传感器、网络切片、高精度定位等技术创新,协同发展云服务与边缘计算服务,培育车联网、医疗物联网、家居物联网产业。
工业互联网:打造自主可控的标识解析体系、标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工业软件研发应用,培育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产业生态建设。
区块链:推动智能合约、共识算法、加密算法、分布式系统等区块链技术创新,以联盟链为重点发展区块链服务平台和金融科技、供应链管理、政务服务等领域应用方案,完善监管机制。
人工智能:建设重点行业人工智能数据集,发展算法推理训练场景,推进智能医疗装备、智能运载工具、智能识别系统等智能产品设计与制造,推动通用化和行业性人工智能开放平台建设。
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推动三维图形生成、动态环境建模、实时动作捕捉、快速渲染处理等技术创新, 发展虚拟现实整机、感知交互、内容采集制作等设备和开发工具软件、行业解决方案。
产业数字化是指在新一代数字科技支撑和引领下,以数据为关键要素,以价值释放为核心,以数据赋能为主线 ,对产业链上下游的全要素数字化升级、转型和再造的过程。产业数字化作为实现数字经济和传统经济深度融合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新时代背景下使用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和战略抉择。
产业数字化具有的典型特征包括:
以数字科技变革生产工具;
以数据资源为关键生产要素;
以数字内容重构产品结构;
以信息网络为市场配置纽带;
以服务平台为产业生态载体:
以数字善治为发展机制条件。
从社会维度看,产业数字化是建立在生产工具与生产要素变革基础上的社会行为;从市场维度看,产业数字化是以信息网络为市场配置纽带,以服务平台为产业生态载体的资源优化过程。
数字善治是社会及市场两个维度有机融合的具体体现,其既是产业数字化发展的机制条件,也是驱动产业数字化发展的重要动力机制。
数字化治理通常指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和应用,创新社会治理方法与手段,优化社会治理模式,推进社会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高效化,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数字化治理是数字经济的组成部分之一,包括但不限于多元治理,以“信息技术+治理”为典型特征的技管结合,以及数字化公共服务等。
数字化治理的核心特征是全社会的数据互通、数字化全面协同与跨部门的流程再造,形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治理机制。
对数据的治理:即治理对象扩大到涵盖数据要素。作为新兴生产要素和关键的治理资源,数据要素成为大国竞争的主要领域,对数据的治理成为制定数字经济规则的重要内容,数据要素的所有权、使用权、监管权,以及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等都需要全新治理体系。
运用数据进行治理:即运用数字与智能技术优化治理技术体系,进而提升治理能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可以为各领域治理进行全方位的“数字赋能”,改进治理技术、治理手段和治理模式,实现复杂治理问题的超大范围协同、精准“滴灌”、双向触达和超时空预判。
对数字融合空间进行治理:随着越来越多的经济社会活动搬到线上,治理场域也拓展到数字空间。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经济社会活动发生在线上,数字融合空间会以全新的方式创造经济价值、塑造社会关系,这需要适应数字融合世界的治理体系,对数字融合空间的新生事物进行有效治理。
价值化的数据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加快推进数据价值化进程是发展数字经济的本质要求 近年来,数据可存储、可重用、呈现爆发增长、海量集聚的特点,是实体经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的基础性战略资源。数据价值化包括但不限于数据采集、数据标准、数据确权、数据标注、数据定价、数据交易、数据流转、数据保护等。
数据价值化是指以数据资源化为起点,经历数据资产化、数据资本化阶段,实现数据价值化的经济过程。上述三个要素构成数据价值化的“ 三化”框架,即数据资源化、数据资产化、数据资本化。
数据资源化:是使无序、混乱的原始数据成为有序、有使用价值的数据资源。数据资源化阶段包括通过数据采集、整理、聚合、分析等,形成可采、可见、标准、互通、可信的高质量数据资源。数据资源化是激发数据价值的基础,其本质是提升数据质量,形成数据使用价值的过程。
数据资产化:是数据通过流通交易给使用者或者所有者带来的经济利益的过程。数据资产化是实现数据价值的核心,其本质是形成数据交换价值,初步实现数据价值的过程。
数据资本化:主要包括:数据信贷融资与数据证券化。数据资本化是拓展数据价值的途径,其本质是实现数据要素社会化配置。
(二)、数字政府
数字政府通常是指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业务数据化、数据业务化”为着力点,通过数据驱动重塑政务信息化管理架构、业务架构和组织架构,形成“用数据决策、数据服务、数据创新”的现代化治理模式。 数字政府既是“互联网+政务”深度发展的结果,也是大数据时代政府自觉转型升级的必然,其核心目的是以人为本,实施路径是共创、共享、共建、共赢的生态体系。
数字政府建设关键词主要包括:
共享:推动政务数据共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数字政府,数据先行。数据共享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重要抓手。
互通: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持续推动与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的全面对接融合,打破地域阻隔与部门壁垒,实现更大范围内的系统互联互通,有力推动了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互通和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办理。
便利:数字政府,利企便民。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根本目标是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中提出打造协同高效的数字政府服务体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坚持整体集约建设数字政府,推动条块政务业务协同,加快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和开发利用,深化推进“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一网统管”,畅通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推动国家行政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作用更好发挥、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打造服务型政府。数字政府从面向社会大众政务服务视角来看,主要内容重点体现在“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一网统管”。
“一网通办”是依托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通过规范网上办事标准,优化网上办事流程,搭建统 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总门户,整合政府服务数据资源和完善配套制度等措施,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动企业群众办事线上只登录一次即可全网通办。“一网通办”和窗式服务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两者均采用受办分离的模式, 窗式服务是由工作人员填报信息,“一网通办”是由个人在网上自主填写申报信息,后续均由具体业务经办部门进行审核处理。“一网通办”模式是在一窗式服务的基础上,以现在互联网技术为于段,逐步将原先政务大厅中办理的业务迁移至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报。
“一网通办”是政务服务发展的一个阶段性目标,在各类信息共享的基础上,能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它的实现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梳理政务服务事项,优化整个业务流程,在原有各部门业务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打破部门间壁垒,实现深度的分工合作。
“跨省通办”是一种政务服务模式。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是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的重要途径;是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要素自由流动的重要支撑,对于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跨省通办”从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入手,2021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同步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逐步纳入其他办事事项,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跨省通办”是申请人在办理地之外的省市提出事项申请或在本地提出办理其他省市事项申请,办理模式通常可分为全程网办、代收代办和多地联办等。
“一网统管”作为新型智慧城市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创新模式,自被提出后已经逐步在各地落地并发挥着重要作用。“一网统管”围绕城市治理水平的提升, 主要针对各类民生诉求和城市事件,用实时在线数据和各类智能方法,及时、精准地发现问题、对接需求、研判形势、预防风险,在最低层级、最早时间,以相对最小成本,解决最突出问题,取得最佳综合效应,实现线上线下协同高效处置一件事。
“一网统管”通常从城市治理突出问题出发,以城市事件为牵引,统筹管理网格,统一城市运行事项清单,构建多级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应用体系,推动城市管理、应急指挥、综合执法等领域的“ 网统管”, 实现城市运行态势感知、体征指标监测、统一事件受理、智能调度指挥、联动协同处置、监督评价考核等全流程监管。
” 一网统管”建设通常强调: 一网:主要包括政务云、政务网和政务大数据中心等。 一屏:通过对多个部门的数据进行整合,将城市运行情况充分反映出来。 联动:畅通各级指挥体系,为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联勤联动、高效处置提供快速响应能力。 预警:基于多维、海量、全息数据汇集,实现城市运行体征的全量、实时掌握和智能预警。 创新:以管理需求带动智能化建设,以信息流、数据流推动业务流程全面优化和管理创新。
(三)、数字社会
数字民生建设重点通常强调:
普惠:充分开发利用信息技术体系,扩大民生保障覆盖范围,助力普惠型民生建设,解决民生资源配置不均衡等问题。
赋能:信息技术体系与民生的深度融合赋予了民生建设新动能,促进民生保障实效指数式增长,如“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互联网+养老”“互联网+交通”等。
利民:信息技术体系创新拓展了公共服务场景,推动数字技术全面融入社会交往和日常生活新趋势,使民生服务日趋智慧化、便利化和人性化。
智慧城市是运用信息通信技术,有效整合各类城市管理系统,实现城市各系统间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城市管理和服务智慧化,提升城市运行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城市居民幸福感和满意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创新型城市。智慧城市从概念提出到落地实践,历经长期建设与发展,我国智慧城市建设数量持续增长。从在建智慧城市的分布来看,我国己初步形成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中西部四大智慧城市群。
智慧城市作为一种新型城市发展形态和治理模式己被社会群体广泛认可和接受,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持续推动着城市的高质量发展,主要体现在:
智慧城市建设更加注重以人民为中心;
新技术持续赋能智慧城市的建设与发展;
城市治理现代化是智慧城市建设的必然要求;
智慧城市群区域一体化协同发展新格局逐步形成;
共建、共治、共享生态模式助力智慧城市高质量发展。
智慧城市基本原理表现为:
②重点强化数据治理、数字孪生、边际决策、多元融合和态势感知五个核心能力要素建设;
③更加注重规划设计、部署实施、运营管理、评估改进和创新发展在内的智慧城市全生命周期管理;
④目标旨在推动城市治理、民生服务、生态宜居、产业经济、精神文明五位一体的高质量发展;
⑤持续推动城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
智慧城市的五个核心能力要素密切关联且相互影响,但不可互为替代,均是开展新一阶段智慧城市整体、局部乃至具体项目建设、运行需要关注的核心能力要素。
对核心能力要素解释为:

根据智慧城市参考基本原理,智慧城市建设与发展内容主要面向城市治理、惠民服务、生态宜居、产业发展等相关城市场景构建服务能力,为政府、企业、市民等提供服务。服务场景的构建,不仅仅需要技术与平台、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共性技术支撑能力构建和数据要素支撑,也需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运营体系的建设,同时还离不开产业环境、信息环境等环境的支撑。
智慧城市的建设与发展过程是一个逐渐迈向更高成熟状态的长期渐进过程,是基础设施、信息资源、网络安全、体制机制、惠民服务、城市治理等各方面能力的持续提升过程。结合成熟度理论和方法,可以构建智慧城市成熟度,实现从动态评价的角度来对城市智慧化的发展阶段进行衡量。依托科学发展规律,可将智慧城市发展成熟度划分为规划级、管理级、协同级、优化级、引领级5个等级。


数字乡村是伴随网络化、信息化和数字化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以及农民现代信息技能的提高而内生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转型进程,既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
数字生活是依托互联网和一系列数字科技技术应用为基础的一种生活方式,可以方便快捷地带给人们更好的生活体验和工作便利。数字生活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1)生活工具数字化。数字化生活时代,信息技术和产品成为极其重要的生活工具,人们将像享受空气、阳光、水一样享受数字化生活工具带来的舒适和便捷。
(2)生活方式数字化。在数字社会中,借助于数字化技术,每个人的工作、学习、消费、交往、娱乐等各种活动方式都将具有典型的数字化特征,数字家庭成为未来家庭的发展趋势。
(3)生活内容数字化。数字生活时代,人们工作、学习、消费和娱乐的内容具有典型的数字化特征。生活内容数字化体现在工作内容以创造、处理和分配信息为主;学习内容个性化;信息成为重要消费内容;娱乐内容数字化等。
(四)、数字生态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具有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的双重属性。首先数据作为劳动对象,通过来集、加工、存储、流通、分析环节,具备了价值和使用价值;其次,数据作为劳动工具,通过融合应用能够提升生产效能,促进生产力发展。
数据要素市场就是将尚未完全由市场配置的数据要素转向由市场配置的动态过程,其目的是形成以市场为根本调配机制,实现数据流动的价值或者数据在流动中产生价值。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是一种结果,而不是手段。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是建立在明确的数据产权、交易机制、定价机制、分配机制、监管机制、法律范围等保障制度的基础上。未来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需要不断动态调整以上保障制度,最终形成数据要素的市场化配置。
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2021年12月提出的全球数字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该评价体系包含5级指标:
①数字支撑体系,包含普遍接入、智慧物流设施、电子支付设施;
②数据开发利用与安全,包含公共数据开放、数据安全;
③数字市场准入,包含数字经济业态、市场准入、政务服务便利度;
④数字市场规则,包含平台企业责任、商户权利与责任、数字消费者保护;
⑤数字创新环境,包含数字创新生态、数字素养与技能、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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